央行重拳出擊銀行開戶問題
中國人民銀行近日下發通知,加強開戶管理及可疑交易報告后續控制措施,切實提高洗錢風險防控能力和水平。
此次新規,一方面是對原有一些規定的強化落實,另一方面是對“三反”(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的火力全開,并對電信詐騙、非法集資行為從開戶和后期交易上予以限制、管控。
據悉,《通知》在開戶管理方面的關鍵變化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按照此前“銀發(2016)261號”文之規定,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對于異常開戶情形“有權拒絕開戶”,本次《通知》拓展了“有權拒絕開戶”的適用范圍。
二是《通知》首次提出,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對于異常開戶行為,對于有充分理由懷疑客戶與違法犯罪活動相關的,“應當拒絕開戶”。
現在銀行開戶需要帶什么資料?
1、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需攜帶居民身份證;
2、年齡在16周歲以下的中國公民,需攜帶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及家庭戶口簿;
3、申請人職業為軍人、武裝警察時,需要攜帶軍人、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4、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應攜帶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應攜帶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5、外國公民應攜帶護照及個人有效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