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深刻指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凝聚人心、匯聚民力的強大力量,要廣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西峽法院始終堅持將司法為民、公正司法與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機結合,勇擔定分止爭、懲惡揚善、維護正義的神圣使命,注重在司法裁判中體現鮮明價值導向,使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行為得到倡導和鼓勵,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行為受到制約和懲處,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此次發布的案例涵蓋弘揚文明、倡導友善、文明駕駛等培育良好社會風尚等方面,從不同角度詮釋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真善美和正能量。
案例一:張某訴王某、李甲、李乙名譽權糾紛案
(資料圖)
——利用自媒體侵害他人名譽應承擔侵權責任
基本案情
2022年原告張某與被告王某二人分手后關于婚約財產和同居期間財產的處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2022年9月份,被告李甲多次到原告張某的工作單位門口采取哭喊、舉牌子等方式要求見張某,要張某還錢。經被人報警其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西峽縣公安局在調查后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李甲以擾亂單位秩序行政拘留七日,并處罰款五百元。隨后,被告王某多次在抖音平臺以“王某”賬號實名舉報的方式發布視頻,視頻中包含侵害張某名譽的內容。被告李乙多次在其注冊的抖音賬號上對王某發布的視頻進行轉發,并發布類似內容,上述視頻均有不同人數的點贊、評論或者轉發。上述視頻發布后,原告張某即向平臺進行了舉報,視頻均被平臺強制下架,無法繼續播放,庭審中,雙方均認可上述全部視頻在平臺上留存時間在幾個小時與兩三天之間。
案件處理
西峽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信用等的社會評價,本案被告多次到原告的工作單位以舉牌宣揚等過激方式要求會見,且被告王某、李乙在抖音平臺上公開發布相關視頻披露原告個人信息,并對原告冠以負面評語,嚴重影響了原告正常工作、生活,導致原告的名譽產生負面評價,三被告的行為屬于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理應停止侵權行為,并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受侵權人合理的醫療、精神損害撫慰等費用,消除不良影響。故判決三被告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道歉內容由三被告作出,經法院審核后由被告王某、李乙在抖音平臺同時連續發布,保留時間為10天;如被告逾期不履行,由法院在報刊上登載公告或者發布生效裁判文書,費用由三被告負擔。同時由三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6000余元。
典型意義
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體的普及使得人人都有隨意發布類似于宣傳報道內容的機會,自媒體所發布的信息言論存在客觀傳播的事實和條件,因此,自媒體的管理人以及在自媒體發布信息言論的網絡使用者,應當盡到法律法規所要求的注意義務,自媒體發文不能損害他人名譽,否則就將構成侵權,本案的裁判提示了網絡自媒體使用人在發布言論時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不得發表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言論。在《民法典》加強人格權保護的背景下為自然人名譽權的保護提供了指引,該案的審理對于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崇尚和諧、文明的價值理念,踐行謙遜、禮讓的處事方式具有重要的教育作用。
案例二:楊某等人訴劉某等人侵權糾紛案
——“好意同乘”司機乘客共殞命,善意司機可減責
基本案情
小林根據他人請托,無償駕駛私人汽車載李某、娜娜前往醫院就醫,途中與王某駕駛的貨車碰撞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小林、李某、娜娜死亡。除各保險公司正常理賠外,駕乘雙方親屬就造成侵權的賠償事宜協商未果,后娜娜的親屬楊某等人認為,小林通過中間人請托,開車送娜娜去就醫,雙方成立幫工關系,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小林在交通事故中承擔重大責任,需要承擔70%的責任,劉某等五被告作為小林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故提起訴訟要求判令五被告以小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賠償損失22萬余元。被告劉某等人辯稱,原告已獲得了30萬元的保險金,應當劃分責任后進行沖抵。小林作為村干部,熱心助人帶他人就醫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應屬意外事件,原被告均承受了失去親人的痛苦,故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同時,五被告提出反訴請求,要求判令原告賠償其各項損失27萬余元。
案件處理
西峽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駕駛人小林出于朋友情誼專程無償送他人到醫院就醫,但小林作為駕駛人決定了其對同乘者的生命、財產負有一定的注意和保護義務,不能因為友善幫助他人便降低其履行安全駕駛的責任和義務。小林因其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對造成娜娜死亡的結果,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應當減輕在好意同乘中提供利他性幫助行為的駕駛人的賠償責任,否則,既不利于鼓勵他人助人為樂,也與我國社會倫理價值觀相悖,故確定原告的合理損失為83萬余元,在扣除保險理賠后,按照剩余損失的10%計算為4萬余元,判令被告以繼承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承擔賠付責任。目前該案判決已經生效。
典型意義
好意同乘是指搭乘人經非營運性車輛的所有人或駕駛人同意后,無償搭乘的行為。作為一種“無盈利”的助人為樂行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若讓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則對駕駛人不公平,可能導致人情冷漠、不利于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本案的審理,有助于鼓勵支持樂于助人的利他行為,為好意同乘減責,弘揚優良的中華傳統美德,助推形成美善的社會風尚,同時提醒駕駛人應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切實做到文明、合規駕駛;作為乘車人應當做到安全文明乘車,自覺佩戴安全帶、不與駕駛人攀談或做出其他干擾司機安全駕駛的行為。
案例三:朱某某犯危險駕駛罪案
——杜絕酒后駕駛,共創文明社會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13日凌晨,被告人朱某某酒后駕駛豫R吉利牌小型新能源汽車,載著李某等三人從西峽縣北五環與濱河路交叉口附近出發,途經濱河路、迎賓大道、白羽路,行至西峽縣人民醫院送張某就醫(一般疾病),因就醫過程中與醫生發生爭吵,圍觀群眾報警。西峽縣公安局五里橋派出所民警出警后發現朱某某有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遂將朱某某帶至西峽縣某醫院抽取靜脈血樣。經河南某公司鑒定:朱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60.82mg/100ml,已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故法院經審理最終判決:被告人朱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典型意義
杜絕酒后駕駛機動車,既是法律制度、公序良俗的要求,也是衡量社會文明、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標尺。被告人朱某某酒后駕車雖是出于送他人就醫的特殊情形,但案發之處位于縣城主要位置,交通便利,完全有條件通過讓他人駕駛、打出租車等方式解決來往路途問題,被告人朱某某飲酒后在縣城主要交通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不僅給駕駛人員,也已對不特定多數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潛在威脅和侵害。考慮到被告人屬于送他人就醫的情形,且認罪悔罪態度良好,故依法定罪,減輕處罰。該案的處理明確樹立了正確的價值導向,有利于引導機動車駕駛人遵守規則,共建安全文明駕駛良好風尚,增強廣大人民群眾文明意識、安全意識、法治意識,自覺抵制酒后駕車行為,以核心價值觀引領推動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現代化。
案例四:趙某訴錢某合同糾紛申請執行案
——跨市執行保權益,溫情調解暖人心
基本案情
2020 年 12 月,錢某通過微信詢問并向趙某介紹投資項目,并承諾一個月回本,兩個月翻倍,賠了錢我(錢某)給你,(賺)了利潤一人一半,并給趙某講了操作方法,雙方一同到“甘美思”公司住所地進行了簡單的咨詢,然后,錢某幫助趙某在手機上進行操作,轉入戶名為鄧某的賬戶共計 6萬元。趙某另外通過錢某微信介紹了解一個名為“九環”的美元投資項目,趙某共投入 3萬元人民幣。后“九環”項目的網頁無法打開,“甘美思”項目無法提現。雙方為此發生糾紛,趙某以錢某涉嫌詐騙為由,向公安報警,派出所民警對錢某進行詢問后,錢某在派出所見證下給趙某轉款10500元,但趙某在“甘美思”四個賬戶仍約有3萬余元無法提現。原被告雙方均無法聯系“甘美思”公司。后趙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錢某賠償損失。經法院審理判決錢某應賠償趙某損失28700元,因錢某未履行該生效裁判,趙某西峽縣法院申請執行。
案件處理
2023年6月,我院執行人員接到申請人提供線索,被執行人錢某在鄭州市金水區某救援隊工作,我院執行人員提前一天驅車前往鄭州市,第二天早上八點與申請人碰面來到金水區某救援隊。經西峽法院執行人員和申請人在金水區藍天救援隊附近蹲點等待和詢問打聽,被執行人錢某主動與申請人對接聯系。考慮到趙某與錢某系昔日好友,經西峽法院釋法明理,促成雙方當事人減輕矛盾情緒,達成執行和解,促進案結事了。
典型意義
無論是企業還是公民,都應當秉持誠信為上,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生效判決已確定本案的被告錢某應償還債務,但其卻拒不履行判決生效的義務。“公正不僅要實現,還要以人民群眾看的見的方式實現”,執行工作也并非簡單粗暴的抓人要賬,西峽法院執行干警在工作過程始終積極主動發揮執行職能,踐行“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的宗旨,盡職盡責,不斷提高執行質效,努力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本案通過高效執行、釋法明理、溫情調解,督促被執行人及時履行自己的債務,對于維護弘揚誠實信用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重要的教育引導作用。(供稿:王晶雅)
關鍵詞: 西峽縣人民法院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