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型基金又稱為單位信托基金,是指把投資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為基金的當事人,通過簽訂基金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而設立的一種基金。
契約型基金與合伙型基金的區別
契約型基金與合伙型基金的區別:法律依據不同、法人資格不同、投資者權利不同、融資方式不同、運作依據不同、基金終止條件不同。
法律依據不同:契約型基金設立的基礎是信托法,而合伙型基金設立的依據是公司法。
法人資格不同:契約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資格,而合伙型基金是公司的一種,具有法人資格。
投資者權利不同:契約型基金投資者是基金的受益人,不可干涉基金運作,而合伙型基金投資者實際上是公司股東,有權參與基金的重要決策。
融資方式不同:契約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向銀行貸款,而合伙型基金想擴大規模,可以向銀行貸款。
運作依據不同:契約型基金根據受托人和委托人雙方的合同運作基金,而合伙型基金按照公司章程管理基金。
基金終止條件不同:契約型基金在合同期滿時終止,而合伙型基金一般只在基金破產清算時停止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