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1、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是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3年,特殊情況經權利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決定適當延長,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怎么確定
1、關于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權問題,首先需看雙方合同的約定。
(1)如果在買賣合同中有對管轄地進行明確約定的,則以約定的地點為管轄地。
(2)如果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則根據法律規定來確定管轄。
(3)根據規定,所有合同糾紛的管轄地都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來管轄。
2、合同履行地的確定:
(1)如果合同有約定的,以約定的地點為履行地;
(2)如果沒有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3)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舉例來說,如果賣方向買方追款的,則由賣方所在地管轄,因為賣方是接受貨幣的一方,如果是產品質量問題,也是由賣方所在地管轄,因為賣方是有交付合格貨物的義務。如果雙方約定一個地點,一手貨款一手貨物的,則這個地點是履行地。
3、網絡買賣合同履行地的確定:
如果以信息網絡的方式訂立買賣合同的,買的貨物也是通過網絡交付的,則是買受人所在地為履行地,如果其他方式交付的,則收貨地為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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