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借貸便利(mlf)與逆回購區別是什么?
1.不同的發放方式:
mlf主要為質押借貸。它是指商業銀行以國債、金融債、高級信用債等債券作為質押物,向中國人民銀行借貸大筆資金。
mlf能讓銀行手里的錢增多,可以把它看做央行向市場釋放資金的一種工具。
逆回購發放方式主要是人民銀行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購買有價證券,并在一定時間后再賣給這些交易所。
2.不同的操作方式:
mlf主要是通過交易所對外招標方式開展,招標對象主要有商業銀行、貨幣基金、投資公司等。
逆回購主要是人民銀行把錢借給商業銀行,商業銀行以自家的優質債券作為質押物抵押給人民銀行。
3.不同的時間周期:
mlf的發放期比較長,一般在三個月到六個月不等。是央行中期的一個資金態度(包括利率高低和放出來的資金數量)。
逆回購主要為短期行為,一般存在時間不超過七天。
4.不同的目的:
mlf主要是為了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發揮政策利率作用,引導國家政策資金流向實體經濟部門。
逆回購主要是人民銀行為了振興證券市場而做出的一種投資行為,在股票低迷期,可以為股票市場帶來信心,從而穩定整個金融秩序。
常備借貸便利(SLF)指的是什么?
中國人民銀行于2013年初創設了常備借貸便利。它是中國人民銀行正常的流動性供給渠道,主要功能是滿足金融機構短期的大額流動性需求。對象主要為政策性銀行和全國性商業銀行。期限為1-3個月。利率水平根據貨幣政策調控、引導市場利率的需要等綜合確定。常備借貸便利以抵押方式發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評級的債券類資產及優質信貸資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