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升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水平,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日發布《泉州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質量星級評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政策將于6月10日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30年6月10日,旨在通過星級評價機制激發企業服務動力,切實增強業主滿意度。
《辦法》建立一至五星級評價框架,最低為一星級,60分以下不評星,重點考核五大核心模塊,包括客戶服務、公共秩序維護、環境衛生、綠化、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維護。
客戶服務方面,涵蓋企業資質、收費標準公示、投訴處理等,要求建立信息平臺,公示收費標準、公共收益等信息并開展滿意度調查。公共秩序維護,包括主出入口24小時值班、智能門禁控制及定期應急演練等。環境衛生,涉及樓內外保潔、垃圾分類及智能設備應用等。綠化養護,包括考核草坪修剪、病蟲害防治等定期維護措施。共用設施維護,要求確保供水、消防、電梯等設備正常運行,需委托專業單位維保。
創新加分項達15分,覆蓋購買保險、高空拋物探頭設置、“紅色物業創建”及志愿服務等,強化激勵機制。
評價實行“企業申報—星級評價—動態管理”流程,評價包括現場查勘、資料審閱等。由縣級部門復核評定一至四星級,市級復核評定95分以上五星級項目。《辦法》要求,每年開展一次星級評價,實行動態調整;對因合同終止、違法違規等行為的項目,取消星級并收回銘牌。設置退出機制,連續兩年獲評一星級的物業,主管部門將建議業主重新選聘企業。
星級結果直接與企業信用綁定:五星級項目負責人信用評價加3分,四星級加2分;不參評或一星級項目負責人則減分,拒不整改者或整改不達標者減5分。在物業服務招投標中,星級得分高的企業獲評標加分優勢。同時,對不參評、不定星和一星級等低星級項目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日常檢查頻次,四星級、五星級等高星級企業則享受政策扶持和評優支持。(記者許鈸鈸)
關鍵詞: 泉州市物業服務質量星級評價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