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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城管打人”事件近日引發了廣泛關注。讓人感到困惑不解的是,鎮政府和市城管局兩個部門的官方回應卻是截然不同、前后矛盾,對于打人者的身份和后續處理更是陷入了“羅生門”。一個事件,兩種不同的說法,一個說是城管隊員,一個說是鎮上保安,一個說是已被辭退,一個說是停職調查。那究竟是誰動的手,是城管還是保安,是互相推諉還是另有隱情?面對前后兩種“官方回應”,公眾到底該相信誰呢?
河南省洛陽市朝陽鎮政府6月11日回應稱,為提升鎮容鎮貌,6月7日組織對部分商戶的空調外機進行了免費規范調整。施工期間,涉事商戶與臨近商戶因對施工方案不滿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并與城管人員發生了肢體沖突。經調查后,涉事人員已被辭退,相關責任領導被停職調查。
而僅僅過去一天,洛陽市城管局6月12日回應稱,涉事人員并非城管隊員,而是朝陽鎮的保安。經調查取證后證實,這些保安是私自購置并穿著城管制服執法的。已要求涉事保安停職接受調查,并將加強管理,非城管隊員不得穿城管制服參與公務活動。
無論是鎮政府還是市城管局,都是具有公信力的官方機構,之所謂是“官方回應”,理應準確權威、實事求是,權責明確,避免混亂。打人者身份作為關鍵信息,決定了事件的性質及后續追責處理。不同部門說法不一,不僅不利于事件的解決,更損害了官方的公信力。難道一個簡單的身份確認,也變得如此復雜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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