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基金持有期是指從基金購買確認日開始計算,至基金贖回委托申報日止,期間經歷的自然天數。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基金持有期是按自然日計算的,而非交易日,因此如果期間包含周六、周日或其他節假日,都是計算到持有期范圍內的。
通常情況下,持有期不足7天的情況下贖回基金,需要收取1.5%的贖回費用。該條款幾乎適用于所有非貨幣型的基金產品。之所以這樣設定,一方面是鼓勵投資者以長期投資的方式參與基金買賣,避免短期炒作;另一方面,投資者頻繁申贖基金對于基金經理的投資運作確實會產生比較大的影響。
總的來說,基金長期投資是比較好的,大家不要頻繁交易,基金中間出現波動是很正常的,只要基金本身是優質的,那么可以繼續持有。
基金的持有天數如何算?
基金的持有天數按照自然日計算,也就是周六、周日和節假日都算持有天數,持有天數是從份額確認日開始算起。
三點前申購基金的基金持有天數=贖回份額確認日-申購份額確認日,舉個例子:投資者周一下午三點前申購了基金,周二會進行份額確認,那么在下周一的時候剛好持有7天。
當然,如果在交易日下午三點后申購的基金,相當于下個交易日三點前買入,因此三點后申購基金就要在原來的計算方式上加1天,即基金持有的天數=(贖回確認日的前一個自然日-申購份額確認日)+1。
如果長期持有基金,則要記住自己首日購買基金的日期和時間,根據“算頭不算尾,算尾不算頭”的方法,就能計算出持有天數。另外如果基金持有天數小于等于7天,會收取1.5%的手續費,所以最好不要在7天內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