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黃燈指機動車在路口遇到黃燈時不按警示停車,而是繼續通行的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黃燈表示警示,并規定機動車遇路口時應減速通過,黃燈亮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過,還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應停車。搶黃燈行為屬於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記6分。
搶黃燈的危害有哪些?
“搶黃燈”實際危害遠遠大于“闖紅燈”, 許多事故都是搶出來的。黃燈轉換時,其他方向的車輛和行人已經開始通行,待“搶黃燈”的車輛沖過停止線,正與兩側通過斑馬線的行人相遇,待行至十字路口中間,恰好與橫向穿越道路的車輛相遇,且闖行的車輛往往是加速行駛,因此相當危險,極易引發事故。此外,黃燈時強行進入路口,也很容易造成十字路口堵死,從而降低道路的通行能力。